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我院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仔细核对,并经我院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对我院的145件价值482170元的资产,进行报废和报损处置,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22日,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36638。
附件: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清单
凯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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