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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进行法律监督;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开展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依法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 9 个处室,下属 0个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31.8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24.11万元,增长5.3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8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8.7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5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99万元,占72.38%;项目支出457.19万元,占27.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431.8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24.11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业务量的增多、检察项目的开展、工资收入增加和人员调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87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业务量的增多、检察项目的开展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检察科目(类)支出1347.76万元,占81.4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类)支出183.64万元,占11.09%;卫生健康科目(类)支出53.74万元,占3.25%;住房保障科目(类)支出70.03万元,占4.2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9.91万元、津贴补贴194.32万元、奖金125.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4.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56万元、公积金209.95万元、离退休费80.51万元、抚恤金21.79万元、生活补助0.67万元;
公用经费2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万元、水电费24.68万元、差旅费6.17万元、邮电费57.65、维护费4.96万元、劳务费25.36万元、工会经费1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4、业务委托费用0.60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68万元、租赁费0.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5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8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完成预算的42.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92万元,比上年减少3.33万元,降低18.26%,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5.41%,比上年减少3.5万元,降低19.74%,减少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较去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4.59%,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32.79%,增加原因是:办案需要等工作原因,有关单位需到我院联系相关工作。
(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9.87万元,支出决算14.23万元,完成预算的47.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加油、维修维护和保险费用等。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五)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3.68%。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8万元,主要是上级单位和本州其他县院等。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7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加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8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92.08万元,降低30.2%,主要原因是:2020年凯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单位投入近50万元用于责任区域的路面改造和公益广告宣传等其他相关创文资金,2021年无该项投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88.7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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