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3件187人,同比分别减少16.4%、11.8%。经审查,共批准逮捕96件124人,同比分别减少23.2%和22.5%;不捕46人,不捕率为27.1%,同比增加4%。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0件606人,同期分别增加4.5%、16.8%。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15件422人,同比分别减少10.5%、7.7%;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42人,不诉率25.2%,同比增加8.7%。
二、民事检察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审查后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三、行政检察
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申请。
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9件,审查后均成功化解。
四、公益诉讼检察
办理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25件,同期增加6.9%。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