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共受理审查逮捕94件133人,同比分别增加23.7%、
增加43%;经审查,共批准逮捕73件90人,同比分别增加30.4%、增加36.4%,不捕30人,同比增加15.4%。
共受理审查起诉244件320人,同比分别增加10.4%、增加18.1%;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67件215人,同比分别减少16.1%、增加14.7%,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68人,同比增加41.7%。
二、民事检察
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7件,同比减少63.15%。
三、行政检察
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1件,同比增加57.14%。
四、公益诉讼检察
诉前程序5件,同比增加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