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共受理审查逮捕338件489人,同比分别增加49.6%、增加42.6%;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79件391人,同比分别增加46.8%、增加43.2%,不捕84人,同比增加21.7%。
共受理审查起诉889件1177人,同比分别增加30.5%、增加28.1%;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686件880人,同比分别增加19.9%、增加18.9%,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23人,同比增加85.8%。
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提请抗诉5件,同比增加4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1件,同比增加675%;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同比增加400%。
行政检察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查后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件,同比增加66.67%。
公益诉讼检察
诉前程序64件,同比增加1.59%。提起公益诉讼8件,同比增加14.29%。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