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财政局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黔东南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相关规定,经本院党组会会议研究,拟对本院2013年购置的广汽菲亚特牌小轿车(贵HB122警)和2015年购置的江玲全顺牌汽车(贵HB123警)进行有偿处置,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致电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反映。
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8223058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7日
凯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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