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6件9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61.7%、20.8%。经审查,批准逮捕 56 件6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6.6% 、11.9%;不批准逮捕18件26 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63.6%、13%。
2.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1件27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2..6%、15.8%。。经审查,决定起诉199件25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51.9% 、59.5%;决定不起诉45件4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50% 、166.7%。
二、民事行政检察
1.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息诉促成和解1件,另外3件正在办理中。
2.共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00%;已采纳6件。
3.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00%。
4.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
5、结合办案,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3件,均已采纳。
三、公益诉讼检察
1、共受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0%。
2、办理公益诉讼诉前审查1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75%。
3、提起公益诉讼2件(均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0%。
四、刑事执行检察
1、对人民法院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审查6件,与去年同期持平。
2、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等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人,同比下降30%。
五、控告申诉检察
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