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拟对我院一批损坏且到达年限的通用设备进行处置,处置形式为报废。根据州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有关要求,现对拟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6月8日至6月12日,如对以下拟处置资产及处置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院办公室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2021年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凯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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